佛陀反对宿命决定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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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原始佛教《相应部》经文中,佛陀反对宿命决定论。

他说有些痛苦,是身体因素偶发而导致的,如胆汁、粘液、呼吸等因素;

另外一些痛苦是因为他人的干预而造成的;

另外一些痛苦是不当的饮食、时节造成的

此外还有一些痛苦,则是缘于过去业力的成熟。

因此业力只占一部分比重,而非决定一切苦乐的唯一绝对因素。

所以,佛陀的教义决不能与宿命论混淆,而且在很多经文中可以见到,佛陀是宿命论的反对者,佛陀曾对此给予了强有力的反驳。

《大般涅槃经》:

“善男子。一切作业有轻有重。轻重二业复各有二。一者决定。二者不决定。

善男子。或有人言恶业无果。若言恶业定有果者。云何气嘘旃陀罗而得生天。鸯掘摩罗得解脱果。以是义故。当知作业。有定得果。不定得果。

(参阅:杀人魔鸯掘利摩罗得解脱)

我为除断如是邪见。故于经中说如是语。一切作业无不得果。

善男子。或有重业可得作轻。或有轻业可得作重。非一切人,唯有愚智。

是故当知非一切业。悉定得果。虽不定得。亦非不得。

善男子。一切众生凡有二种。一者智人。二者愚痴。

有智之人以智慧力。能令地狱极重之业现世轻受。愚痴之人现世轻业地狱重受。”

……

“佛言。善男子。若一切业定得果者。则不应求梵行解脱。以不定故,则修梵行及解脱果。

善男子。若能远离一切恶业则得善果。若远善业则得恶果。

若一切业定得果者。则不应求修习圣道。若不修道则无解脱。

一切圣人所以修道。为坏定业得轻报故。不定之业无果报故。

若一切业定得果者。则不应求修习圣道。

若人远离修习圣道,得解脱者。无有是处。不得解脱,得涅槃者。亦无是处。”

……

“善男子。业有二种。定以不定。定业有二。一者报定。二者时定。或有报定而时不定。缘合则受。或三时受。所谓现受、生受、后受。

善男子。若定心作善恶等业。作已深生信心欢喜。若发誓愿供养三宝。是名定业。

善男子。智者善根深固难动。是故能令重业为轻。愚痴之人不善深厚。能令轻业而作重报。以是义故。一切诸业不名决定。

菩萨摩诃萨无地狱业。为众生故发大誓愿生地狱中。善男子。往昔众生寿百年时。恒沙众生受地狱报。我见是已即发大愿受地狱身。菩萨尔时实无是业。为众生故受地狱果。我于尔时在地狱中经无量岁。为诸罪人广开分别十二部经。诸人闻已坏恶果报令地狱空。除一阐提。是名菩萨摩诃萨非现生后受是恶业。”

……

“善男子。菩萨摩诃萨实无如是诸恶业果。为化众生令得解脱。故发誓愿受如是身。是名菩萨摩诃萨非现生后受是恶业。”

……

“善男子。若言诸业定得报者。则不得有修习梵行解脱涅槃。当知是人非我弟子。是魔眷属。

若言诸业有定不定。定者现报生报后报。不定者缘合则受不合不受。以是义故。应有梵行解脱涅槃。当知是人真我弟子。非魔眷属。

善男子。一切众生。不定业多。决定业少。以是义故。有修习道。修习道故。决定重业。可使轻受。不定之业。非生报受。”

以上经文说明因果业报是肯定的,所以称之为定。不过,虽然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但果报还未现前之时,都有发挥自由意志,使之转变的可能,所以称之为不定。这全凭心智的智慧或愚痴来决定,智者能转恶为善,愚者则转善为恶。

一切众生不定业多,定业少,所以,修行是可以转变定业的,使重业轻受,或不定业发生转变。

如果业报固定不可转变,那就没有修行证果的可能,也无法由恶道转生善道,所以业是可以转的,命运并不是固定的。转变完全来自当下身语意的行动和创造。